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关于实施马鞍山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意见的通知
(马政办[2007]40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关于实施马鞍山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日
关于实施马鞍山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意见
(市商务局、市规划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
《马鞍山市商业网点规划(2004-2020)》(以下简称《网点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成立由市商务、规划、发展改革、公安、国土、财政、工商、建委、市容等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的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加强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是加快推进流通现代化,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严格把关。各级商务、规划部门是组织实施《网点规划》的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严格按照《网点规划》要求,做好商业网点建设项目的审查、规划、定点、审批工作;商务部门是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等日常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备案和听证会、联席会的组织工作,落实好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规划部门负责商业网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审批,配合商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听证会的组织工作;国土、建设、公安部门把好网点建设项目用地、开工、验收关,确保商业网点的交通管理工作,按规划标准确定配套服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市区乱摆摊、乱设点及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商业网点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促进我市商贸流通业健康发展。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大型零售网点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商务的领导牵头,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议事审理机构。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规划布局,更好地引导和调控马鞍山大型商业网点的建设和发展。协商引导新建小区商业网点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