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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企业科技攻关难题招贤项目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企业科技攻关难题招贤项目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7〕3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的水平和质量,充分利用留学人员科技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我局决定在今年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以下简称留交会)上开展企业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方式
  我市企业在生产活动或产品开发中自身难以解决的且我国目前未能解决的技术难题,需要借助国(境)外科技力量进行联合攻关的,由企业提出难题,我局组织专家筛选确定项目,在留交会展场及网站上公开征集,进行科技攻关难题招贤;留学人员应标后,企业确定项目合作者并签订合作协议,申请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贤的经费以企业自筹为主,项目通过专家评估后由我局资助部分科技经费,资助的资金不超过新增研发总经费的30%,一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为200万元。
  二、企业申请条件
  (一)在广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三年以上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自筹资金有保证;
  (三)申报的难题招贤项目没有获得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
  三、实施步骤
  (一)企业申请,填报企业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贤征集申请书、查新报告,附上前一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企业财务报表;
  (二)受理后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组织专家筛选确定征集科技攻关项目难题;
  (三)在留交会网上和会上公开挂牌发布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贤的信息;
  (四)企业与留学人员洽谈合作项目事宜,请留学人员提供解决方案(留学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组出具的留学人员学习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及所取得的成果简介);
  (五)企业与留学人员签订合作协议书后,填报广州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书,我局组织专家评估,评估通过后与我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
  四、其他
  (一)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贤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我局支持的难题招贤项目资金与企业自筹经费按比例配套使用;
  (三)难题招贤项目所发生的知识产权除另有约定外,归出资的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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