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入旅游文化节活动现场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由市卫生监督所负责。
4、11月上旬,召开旅游文化节饮食与住宿接待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食品与旅业卫生安全保障及预防控制传染病工作会议和各卫生监督、技术组迎检工作会议,并与各接待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5、11月10-20日,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卫生监督员分别对旅游文化节活动现场、饮食与住宿接待单位进行一次严格的节前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完成。
6、11月7日-11月20日,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分别对旅游文化节活动现场、饮食与住宿接待单位空气质量、饮用水、食品、餐饮具、公共用具进行卫生监测。
7、旅游文化节组委会11月10日前提供所有接待(包括饮食与住宿)单位一览表,内容包括单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8、需进驻接待单位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的,接待单位应留两间住宿用房。须餐前卫生检测的应提供两间工作用房,以确保监督检查及检测人员的正常工作。
9、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向参加人员发放个人防护知识手册。
三、旅游文化节期间工作
1、市卫生监督所对各接待单位大型的宴会进行卫生审查和卫生监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重点食品及餐饮具进行抽检。
2、在旅游文化节活动现场设立旅游文化节卫生防疫小组,由市卫生监督所派2名卫生监督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派2名卫生技术人员驻点,负责现场内公共场所、食品卫生的监督巡查、指导现场消毒工作。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旅游文化节活动现场的食品经营点的食品进行抽检。
4、各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卫生监督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下同)对所管辖的接待单位及旅游文化节活动现场周边地区的餐饮单位和公共场所进行巡查。
四、实行疾病及时报告及时就诊制度
1、旅游文化节活动现场设立卫生负责人,负责管理落实现场的卫生保障措施。
负责现场工作人员(含保安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疾病监控,建立健康检查制度。
负责现场通风及消毒工作。
负责现场食品卫生保障工作。
现场通风、消毒和食品卫生工作,具体按《2005深圳国际旅游文化节接待单位卫生保障工作指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