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建立一支社会化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报到谈话、思想汇报、家庭走访、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评议考核等日常管理措施,确保国家刑罚的正确实施,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工作、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尽快融入社会。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疏导、监督、联系、感化等作用。市司法局要按照“抓住重点、培育亮点、形成特色”的要求,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总结和推广各地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年内力争1-2个县(市)区达到省级示范点标准,每个县(市)区都有2-3个镇(街道)达到市级示范点标准。要积极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在组织建设、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构建科学有效的矫正体系,逐步使社区矫正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14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及各级综治成员单位要认真部署本地区本系统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乡镇(街道)、平安社区(村)、平安企业、平安学校(零犯罪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住宅小区、平安工地、平安旅游景区、平安大道、平安铁道线、平安家庭以及无毒社区(村)、无“小耳朵”社区(村)、无邪教乡镇(街道)及社区(村)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并建立严格的基层平安创建考核考评、奖惩激励和动态管理机制,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落实。年内,市综治委将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十百千”评选活动,从最基层的社区、村居入手,积极创建首批10个“平安示范镇(街道)”、100个“平安示范村(社区)”和1000个“平安示范楼院”,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15严格基层基础性治安管理。加强对枪支弹药,剧毒、爆炸、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坚决防止案件和事故发生。加强对废旧金属回收站点、旧车交易市场和二手手机交易市场、网吧、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阵地控制,努力预防和控制发生在场所行业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非法安装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设施的治理;严密防范邪教组织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利用广播电视设施非法插播广播电视节目。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不良信息的监控管理,依法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封堵有害信息,查处涉网违法犯罪。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各项措施,预防和减少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