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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11进一步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规范化”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把刑释人员当年和五年重新犯罪率分别控制在2%和5%以下。进一步健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各县(市)区要加快安置帮教管理信息化建设,市安置帮教办要实现与市公安局和县(市)区安置帮教办联网,建立徐州刑释解教人员数据微机管理系统。强化衔接管控和定期排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漏控。对每名刑释解教人员都要做到所犯罪错清、改造表现清、思想状况清、就业情况清、家庭关系清。建立过渡性安置企业,各县(市)区都要拥有一个以上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通过基层党委、政府帮助落实就业岗位和劳务输出,落实农村籍刑释解教人员责任田,帮扶刑释解教人员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加强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增强刑释解教人员谋生能力。要将城镇刑释解教人员列为就业扶助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列为低保对象。广泛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结对帮教活动,对外出打工经商的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跟踪帮教或委托帮教。基层安置帮教组织要定期组织人员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探望本地籍服刑在教人员。在全市建立地方安置帮教机构与监狱劳教单位延伸帮教协作机制,将帮教工作延伸至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之前。
  12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大力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网络,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要切实加强预防办建设,不断把预防工作网络向镇、街道、社区延伸。要加快预防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和社会已有资源,免费和优惠向青少年开放。大力加强社区青少年工作站、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和社区青少年文化阵地等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发挥青少年法律援助阵地和青少年维权阵地的作用。要加强预防工作队伍建设,在社区建立由社区干部、专职社工、警务区民警、志愿者和家长组成的关爱小组,建立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跟踪服务、专人联系、定向辅导等方法,在生活上解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控制他们违法犯罪,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组织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其创业、就业提供政策优惠和扶持。要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纳入“五五”全民法制教育规划。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把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课堂教学。强化义务教育法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严格规范大、中、小学开除、劝退学生相关措施,对处分条件和审批程序作出严格规定,遏制辍学、失学人数上升。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确保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的教育矫治和挽救。市公安、司法、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和落实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和闲散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救助政策和措施,加强流浪儿童救助,落实罪错青少年帮教,关注留守儿童生活,保障务工青年权益。要开展经常性的“扫黄打非”、文化市场及校园周边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切实加强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动青少年维权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建设,努力为青少年提供有力的法律保护和优质的法律服务。年内,市预防办和电信部门试行开通“12355”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热线。继续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活动”、“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青春红丝带行动”、“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等一系列活动,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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