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政干部“下基层、面对面,答疑惑、解难题”下访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生产、生活问题;
  (四)基层干部作风及民主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五)基层不能解决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
  第五条 下访活动应与推进党委、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相结合,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与提高党政干部的综合素质相结合,与扶贫济困、促进全民创业相结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到位,把党委、政府扶贫致富措施落实到位,把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到位,把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到位。
  

第三章 下访形式

  第六条 定期下访。各级党政干部应按本实施细则第五章要求定期下访,遇有特殊情况应随时下访。
  第七条 定点下访。各级党政干部要根据工作分工和职责,确定下访地点,做到群众反映问题多的地方必去,工作推进有难度的地方必去,重大政策出台后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地方必去。
  第八条 预约下访。针对一些重点信访问题,主动约请当事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方案。
  第九条 专题下访。带着群众反映的某一类问题,专题到实地调查处理解决。
  第十条 联合下访。对群众反映的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复杂疑难问题,应由所在地的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实地会商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 上门回访。对下访过程中已经处理并答复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检查有关措施和处理意见是否全部落实到位,有无新情况出现、新矛盾产生。
  

第四章 下访程序

  第十二条 事前预告,搞好对接。各级党政干部应根据职责分工确定访工作联系点。下访前,下访干部要主动与联系点搞好对接,提前将下访人员及其分工范围,接访的时间、地点、形式、程序、电话号码等情况告知联系点群众,方便群众反映问题。
  第十三条 梳理问题,研究方案。信访部门应根据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和排查掌握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并告知相关领导或部门,便于及时掌握基层存在的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有关镇村、办事处、企业要提前做好相关问题的排查工作,与下访干部提前交流,提高下访活动针对性。下访干部要根据收集梳理的问题,提前研究确定好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 组织下访,解决问题。党政干部要按照提前告知的时间,准时到点下访,接待群众。要确保下访的次数和时间,保证各级干部的下访率。接待中应做到主动、热情,认真填写下访工作记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明确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