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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省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的通告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省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决定对全省零就业家庭实施就业援助,并于2006年10月20日举行全省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启动仪式。力争在2007年6月底以前,使全省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需求和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一、援助对象
  实施就业援助的对象主要是城镇零就业家庭。凡本省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都未实现就业或不稳定就业的家庭,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并填写《湖南省零就业家庭爱心联系卡申领审批表》,经公示3-5天后,报街道劳动保障站、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并报市州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发放“湖南省零就业家庭爱心联系卡”,作为该家庭享受有关扶持援助的凭证。
  二、援助内容
  1、就业援助。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进行一次就业指导,并免费为其职业介绍一次,鼓励他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鼓励企业主动吸纳或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
  2、资金援助。凡自主创业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凭“零就业家庭爱心联系卡”和营业执照可以从再就业资金中享受1000元的就业补贴并优先得到小额贷款扶持。各类用工单位安置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均可由当地政府从再就业资金中一次性发给用工单位安置补贴1000元。
  3、培训援助。凡由各级劳动保障机构组织的各类职业培训,零就业家庭成员凭“零就业家庭爱心联系卡”可以免费参加,并且可以重复培训2次。
  4、技能鉴定援助。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00元。各级劳动保障就业培训机构要根据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需求,组织一些岗位急需的技能培训。
  5、岗位援助。组织开发保安、保绿、保洁等公益性岗位和从事便民、利民服务的非公益性岗位安置零就业家庭成员,实行“送人上岗,送岗到人”。
  6、生活援助。会同民政、教育、卫生、工会等部门把零就业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和困难救济、社会捐赠的主要对象,给予生活、就医、子女就学等援助。
  7、热线援助。省、市、县(市、区)劳动保障机构均设立就业服务热线和零就业家庭就业服务窗口,对零就业家庭提供全面的就业咨询服务,及时妥善解决有关问题。省厅热线电话:0731-451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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