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11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湘劳社鉴函[2006]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的部署,今年11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统考)将于11日-12日进行。为保证统考周密有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机构工作安排
(一)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已于10月23日开始发放本次统考准考证。未领取准考证的报名机构,应于本月7日前来省中心领取并向考生发放完毕。有准考证信息更正的报名机构,应于本月9日将更正申请上报省中心审核,不涉及考生报考资格的更正申请,省中心将予重新制发准考证,由报名机构向考生发放,考试结束后,省中心不再办理考生信息更正事项。凡双证(准考证、身份证)信息不符、双证不全的,不能入考场参加鉴定。
(二)有二级及以上报考考生的报名机构,应按照《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等级全国统考综合评审材料(论文、方案设计或业绩实务分析报告)上报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考生的正确无误的综合评审材料报送省中心考务管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该机构报考考生综合评审不合格。
二、统考考点工作安排
(一)设有考场的机构(以下简称考点)应于本月7日前从省中心领取本考点各考场的《桌号》、《理论考试考场座次表》、《实操考试考场座次表》、《英语考试考场座次表》、《理论考场职业分布情况汇总表》、《实操考场职业分布情况汇总表》和《英语考场职业分布情况汇总表》等考场编排资料。
(二)各考点应按要求做好考试技术准备:
安排有秘书和涉外秘书(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三级和二级)、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的考场另须配备计算机、投影仪一套或21寸彩电、VCD一套;安排有涉外秘书的考场还须配备录音机1个。
安排有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和二级)智能化考试、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和二级)和广告设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和二级)考试的考点、安排有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和二级)考试的考点、安排有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三级和二级)考试的考点,应按照《湖南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设置标准,准备标准机房,并分别配置由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金谷田经济顾问有限公司和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智能化考试平台,调试至可正常使用状态。
(三)各考点应按照《湖南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务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考点、考场布置,配齐各类工作人员(用智能化平台考试的,须配备熟悉考试平台的机房维护人员)。同时,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和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各选择5个以上的考场,按《关于2006年11月11-12日全国统一鉴定中进行工作网考试现场远程监控的工作安排》的要求,配备监控设备,并调试至可正常使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