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6年度省管鉴定所(站)目标管理考核和评先表彰工作的通知
(湘劳社鉴函[2006]42号)
各省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计算机信息技术考试站:
为确保2006年度省管鉴定所(站)目标管理考核和评先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建立省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的通知》(湘劳社办发[2006]22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的内容
各省管鉴定所(站)本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需上报的材料为:
1、按照湘劳社办发[2006]22号文件附件1(《省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填写的自评报告。
2、重要考核指标的单位证明(填报内容见附件)。
3、2006年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计划。
二、上报材料的时间
全省鉴定工作的统计期为:2005年11月26日-2006年11月25日。统计时段以2006年11月25日前办理鉴定申报并缴纳费用时间为截止日期。各省管鉴定所(站)上报材料时间为:2006年11月26日-2006年12月10日。逾期上报的,恕不纳入评先表彰范畴。
三、几点要求
1、各省管鉴定所(站)要将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作为加强本机构基础建设,规范运作行为,提高能力水平的一件大事予以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抓紧时间,严格程序,搞好自评,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2、凡自荐为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的省管鉴定所(站),须报送推荐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推荐申报表参照湘劳社办发[2006]22号文件附件2与附件3填写,先进事迹材料另写,字数要求在3000左右)。各省管鉴定所(站)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上报材料,并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省厅将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对上报材料的有关信息数据进行严格复核。
3、省厅将对初审排名前15名的鉴定所(站)进行实地考查(电话另行通知),并通过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对“十佳单位”、“十佳个人”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表彰的侯选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上报材料的方式
各省管鉴定所(站)上报材料须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书面材料传真或邮寄均可,电子文档一律使用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