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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六、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档案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通过与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逐步吸纳具备档案专业知识的人才进入各级档案部门领导班子,形成较为合理的结构搭配。“十一五”末,档案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中,专业人才总体比例达到40%以上。
  强化档案专业知识教育。持续举办档案培训班,开展档案继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接受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率达90%以上;举办涉及多方面档案工作知识的讲座和培训班。
  鼓励人员提高学历和专业知识水平。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鼓励档案人员参加高学历的教育 ;不具备档案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档案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档案专业 培训证书班学习,并取得相关证书。2010年,各级档案部门中,具备档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 人员占20%以上,具备中级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占70%以上。
  依托学会组织开展学术研讨活动。继续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各县(市)全部成立本地区的档案学会,并通过学会组织,开展档案专业人员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扩充档案专业人员的知识面。争取组织人事部门的支持,在引进高层次档案专业人才的同时,积极促进档案人员的对外流动;创造机会,促成档案工作人员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使其知识层面得到增加,处事能力得到增强。
  工作措施:
  一、以人为本,强化管理。实施档案专业人才战略,建立档案专业人才储备和使用的长效机制,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资源。加强对档案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使档案工作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始终得以保持和发扬。加强档案部门内部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规范行为,使档案部门内部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轨道。
  二、依法治档,规范管理。按照《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和《徐州市档案条例》管理全市档案事业,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档,依法解决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全市档案事业科学、有序、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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