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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深圳市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一)做好结核病监测工作
  学校作为结核病防治监测点,在校医护人员负责结核病疫情报告、转诊工作。校医应及时转诊和负责督促有咳嗽,咳痰三周以上或咯血的学生和教职工到辖区结核病防治机构进一步的检查,结核病防治机构及时向学校反馈检查结果。
  (二)学生或教职员工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应到辖区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登记,并由结核病防治机构安排或由学校医务室进行管治。治疗期间由结核病防治机构做出休学、休息、停止工作等建议,学校督促执行,并由结核病防治机构出具健康证明方可返校工作或学习。
  (三)学校发生结核病暴发性流行的对策
  学校发现传染性肺结核应及时报告辖区结核病防治机构,由结核病防治机构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学校给予协助。
  (四)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
  学校应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生健康教育课程,每学年出版1期结核病知识的宣传栏,各学校结合“3.24世界防治结核病宣传日”活动,在校内举办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以提高少年儿童预防疾病的认识。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每年的培训工作,市区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附件2
  深圳市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组名单

  协调组
  组  长: 张 丹   市卫生局         副局长
       李长弓   市教育局         副局长
  副组长: 张英姬   市卫生局防疫处      处 长
       林 佳   市教育局         处 长
  成 员: 张 玲   市教育局         科 长
       程锦泉   市慢性病防治院      院 长
       刘 珉   市卫生局防疫处
  专家组
  组  长: 杨应周   市慢性病防治院      副院长

  成  员: 谭卫国   市慢性病防治院      副主任医师
       赵 锦   南山区慢性病防治院    主任医师
       赵梅桂   宝安区慢性病防治院    副主任医师
       李仁龙   龙岗区慢性病防治院    副主任医师
       张兴树   罗湖区慢性病防治院    副主任医师
       张胜男   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    副主任医师
       李 戈   盐田区结核病防治门诊   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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