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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李坚同志在全市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监管,依法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要认真贯彻《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矿山安全监管力度。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监督执法计划,转变作风,深入现场,对所辖矿山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档案;要认真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依法加大对违法生产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跟踪监控,责令限期整顿,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关闭;在执法活动中要坚持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凡是发生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
  各矿山企业一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打牢安全生产基础。各地、各矿山企业要抓紧制订和完善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到对事故的发生有预测、有预警、有处置方案,努力构筑反应迅速、指挥有力、衔接紧密、措施完善的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五、加强宣传教育,抓好安全文化建设
  今年6月份是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各地、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从正反两方面树立典型,相对集中地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报道。各企业可通过开办专栏、专题、黑板报、内部刊物等形式,反映各地、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情况,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报道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典型,强化群众的安全观念、安全意识,规范人们的安全行为。要发动职工广泛参与,加强以企业为重点的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要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理念,大力倡导安全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方案,组织好咨询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延伸活动内涵,组织职工广泛参与,查找隐患,防范事故,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为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打好良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同志们,矿山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作。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居安思危,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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