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在深圳市卫生系统内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的通知
(深卫防发〔2005〕189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积极应对流感/人禽流感在我市的暴发和流行,让医务人员更好服务广大市民,经研究决定对我市所有在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人员注射流感疫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为此次流感疫苗注射对象。
二、请各单位按在岗工作人员名册进行登记,自行组织本单位职工到我市取得预防接种资格的单位注射流感疫苗。
三、请各预防接种点严格按《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5〕231号)的要求开展工作。一旦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要及时处理并向疾控机构报告。
四、请各疾控机构做好此次接种流感疫苗的督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