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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通知

  1、编发健康教育资料。
  ⑴由市健康教育研究所及时统一编印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染病资料;
  ⑵将上述资料通过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其他有效渠道派发到机关、学校、企业、公共场所以及每户家庭和流动人员手中(特别是禽类饲养户和农贸市场等)。
  2、开展“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传月”活动。
  2005年12月为“深圳市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传月”,全市健教、疾控、医疗等单位联合在全市主要公共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大型健康教育活动,进行现场咨询、资料派发、知识展览等,增强群众的防疫防病意识。
  3、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市区主要新闻媒体(包括:全市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等)广泛宣传相关知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制作和发布相关公益广告。
  4、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作用
  我市主要网站有:
  ⑴深圳政府在线:www.sz.gov.cn
  ⑵深圳市卫生局网站:www.szhealth.gov.cn
  ⑶深圳市疾控中心网站:www.szcdc.cn
  ⑷新健康网络:www.newhealth.com.cn
  ⑸深圳市公众健康教育网:www.szhe.com
  ⑹深圳热线:www.szonline.net
  ⑺深圳之窗:www.sz.net.cn
  要充分发挥上述网站的作用,广泛宣传相关知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5、利用其他健康教育途径进行宣传
  ⑴利用健康教育公益宣传车进行流动性宣传,重点是流动人员集中的场所。
  ⑵利用手机短信,统一发布相关知识的信息。
  七、具体安排
  1、健康教育部门:
  ⑴对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进行宏观调控和业务指导;
  ⑵为企事业单位开设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预防知识宣传栏提供资料和技术协助。
  ⑶为新闻媒体等采编提供或组织必要的科普知识稿件,主动联系和利用上述互联网站,广泛宣传相关知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⑷制作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冬春季常见呼吸道传染病公益广告片在电视上播出;
  ⑸组织和协助开展有关的健康教育活动;
  ⑹注意收集健康教育图文资料,做好报表工作和全市的工作总结。
  2、互联网络:
  ⑴深圳市公众健康教育网、新健康网、深圳市疾控中心网站上要专辟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健康教育专栏;市健康教育研究所要促请深圳热线和深圳之窗两个网站建立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健康教育专栏、或与深圳市公众健康教育网、新健康网、深圳市疾控中心网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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