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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通知
(深卫基妇发〔2005〕52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市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增强群众防疫防病意识,培养市民良好的健康行为,全面提高广大市民的健康水平,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5〕245号)和《深圳市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方案。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确定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负责和落实有关宣传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认真组织,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深圳市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深圳市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传月”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以指导和评估考核相结合,提高健康教育工作效果。
  市、区健康教育所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和培训,全面提高全市健康教育工作效果;并建立考核制度,将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
  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每周二按时填写“深圳市预防流感/人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报表”,上报市健康教育所汇总。

  附件:1、深圳市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2、深圳市预防流感/人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报表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深圳市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
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宣教工作的通知》(卫办妇社发〔2005〕245号)和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预案(卫生部分)〉(2005年修订)的通知》(深卫发〔2005〕133号)文件精神,加强预防和控制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防止流感/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我市暴发流行,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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