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健康第一”理念,保证体育锻炼时间。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好调整后的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要求,确保学生每天至少1小时的集体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和体育活动时间。积极推行以学校为单元的学生体质状况定期公布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作为关键性指标,纳入教育强县(镇)及学校评估指标体系。
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培养,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要结合实际认真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重视在实践中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社会有关方面为中小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支持和便利。各地各校要积极举办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等多种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开拓学生视野,拓展学生素质。
三、严禁节假日集中补课,保障学生休息活动时间
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除在周六上午可组织初中毕业班和高中毕业班学生进行集中文化课补习外,学校不得组织其他年级中小学生利用节假日进行集中文化课补习。周六上午组织初中、高中毕业班学生进行集中补课的,学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实行“大小周”制度的学校,可在不增加教学时间的前提下适当调课。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给社会机构或个人用于中小学生文化补习。鼓励教师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不收费的、及时的、有针对性的个别辅导。
四、严格招生管理,完善招生制度
各地要加强对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招生,共同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严禁小学、初中通过考试方式招生。所有公办小学、初中一律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一定比例时,应通过“电脑摇号”等随机方式招收新生,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各中小学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以各种形式争抢生源,不得随意扩大招生区域、招生数量、扩大班额。各地中小学原则上在本地范围内招生,如要跨县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县(市)和生源所在县(市)教育局共同同意,报设区市教育局备案后才可组织招生;如要跨设区市招生,必须经学校所在设区市和生源所在设区市教育局共同同意,报省教育厅备案后才可组织招生。
把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遏制初中择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积极推行这一做法,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从今年秋季开始,三年内将分配比例提高到重点高中招生数的50%以上。在分配重点高中招生名额(含直升生人数)时应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