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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统一开通使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统一开通使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省厅决定,2006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开通使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12333”(以下简称维权电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通使用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维权电话,既是完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举措,对构建和谐湖南,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维权电话顺利开通使用。
  二、要认真做好开通使用维权电话的前期准备工作。2006年12月28日为全省维权电话的统一开通时间。前期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提供技术支持。由厅统计信息中心具体负责,通过省内电信公司提供的通信平台,将全省现有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号码统一改为“12333”。社会公众拨打12333后,可通过按键选择接入省、市、县(市、区)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二是确定专人值守。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作为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的工作部门,要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值守维权电话。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结合全省维权电话的开通,通过当地的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展开相关的宣传报道活动。
  三、要严格遵守开通使用维权电话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一是要遵守“12333”码号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12333”号码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并作为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因此,在开通使用后,要遵守信息产业部和省通信管理局有关码号资源管理的规定,不得擅自转让、出租专用号码或改变号码用途;通信资费标准按信息产业部现行相关规定执行,信息费一律免收。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认识到此次维权电话的开通对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工作的促进作用,加强业务学习,严肃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安排人员值班接听维权电话。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时,要做到认真倾听,态度热情,回答得体,避免冷漠、生硬、急躁、随意等言行发生,努力为投诉人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及时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登记,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的事项,也应及时明确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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