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平台推广
(一)工作平台简介:工作平台是对我省各类考务系统的整合,具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考务管理功能。今后,平台还将逐步开通职业技能鉴定统计管理系统、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管理系统、专项能力考试管理系统、高技能人才管理系统、在线财务系统、在线考试管理系统、网络办公系统等模块功能,并基本实现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信息化和网络化。目前,平台可与考务系统合并使用,它既可上传下载原考务系统的数据,也可对各类数据实施在线管理。
(二)适用对象: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和相关职业培训机构。
(三)注册使用。上述单位登陆“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pub/hnjbw/fz_zyzgjd/)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按给定的帐号和密码(另行传真通知),进行平台操作(操作前,请先进入个人信息页面修改密码),并尝试网上考务管理。操作人员网上培训录像及用户手册可通过“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pub/hnjbw/fz_zyzgjd/)“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四)推广步骤
1、3月31日前,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须试运行现工作平台。6月30日前,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试运行在线考试系统。
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应指派专人作为平台操作员,并将具体名单于1月18日前报省中心。
2、6月30日前,省直鉴定所试运行工作平台和在线考试系统。
3、10月31日前实现工作平台湖南个性化,所有适用对象全面运行工作平台。
四、有关人员培训
省中心将从元月起,对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和相关培训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考务管理专干进行轮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基本要求
(一)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和相关职业培训机构应高度重视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建设,按照省中心的要求,积极配套软、硬件设施设备,分别做好考务系统升级、高新系统使用、工作平台运行工作,不断改进职业技能鉴定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不按规定使用考务系统、高新系统和工作平台的机构,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不提供鉴定和证书信息上网服务。
(二)各市(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和相关职业培训机构在考务系统、高新系统和工作平台的升级或调试和使用中,可直接向省中心咨询;遇到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应及时向省中心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