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大力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加快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步伐。老年人社会福利方面,要以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为推动,制定和落实“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政策,《太原市发展养老服务业资助办法》出台后,要加大宣传和落实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更多地举办社会福利事业,积极探索推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方式。认真实施面向农村五保对象的“霞光计划”,争取更多的资金,推进农村为老服务设施建设,强化政府对无依无靠孤寡老人的保障责任。残疾人社会福利方面,要与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相衔接,积极推进福利企业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福利彩票工作,要坚持扩大发行和安全运行并重,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销售网络、技术系统、管理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管理,安全运营,为实现年度销售彩票任务做出贡献。
三是继续完善和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好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深入贯彻《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时足额兑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认真落实《太原市1-6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并探索其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办法,努力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各县(市、区)全部出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政策文件,努力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继续加大安置改革工作力度,全面实施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资金征集管理办法,落实各级财政安置保障资金,各县(市、区)2006年以前(含2006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50%以上(其余50%在2008年安置计划下达前完成),自谋职业率六城区要达到30%,三县一市要达到50%。认真做好复退军人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和复退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稳妥地处理好复退军人上访问题。按期完成省厅下达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做好军休干部住房改革的有关准备工作,落实新接收军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争取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无军籍职工地方性津贴得到解决。
二、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和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城市和农村社区两个平台建设。以建设和谐社区为中心,不断深化社区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和谐社区建设整体工作上水平。依法完成第三届社区居委会换届工作,积极扩大直选、户代表选举比例,健全和完善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提高社区居民自治水平。加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消灭60平米以下社区,完成6个社区服务中心、23个社区服务站的建设任务。组织做好新任社区干部的培训工作,抓好社区服务队伍建设。继续开展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建立社区图书管理长效机制。村民自治要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配合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部署,创建试点要扩大到4-5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要创建4-5个乡镇为示范,每个乡镇要创建4-5个村为示范。到年底,力争在90%以上的村建立比较规范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申报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的清徐县、小店区和尖草坪区要按照《
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其他县(市、区)要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安排3-5个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探索路子,总结经验。积极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劳动、法律等服务进农村社区,推动农村社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