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陕西煤矿安全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煤安局发〔2007〕106号)
各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陕西煤化集团、神华集团、益秦公司,煤矿安全评价机构,局属各监察分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施“科技兴安”、“人才兴安”战略,促进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我局建立了服务于全省煤矿企业的煤矿安全技术专家库。为保证煤矿安全技术专家有效开展工作,特制定《陕西煤矿安全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月九日
陕西煤矿安全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发现和消除煤矿安全的重大隐患,减少事故损失,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持,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决定建立陕西煤矿安全技术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库成员从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煤炭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选聘。专家库可按照专业领域分设若干专业组。
第三条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专家库建设,制定专家有关工作制度,检查、协调、指导各专家库工作。
第四条 专家库成员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参与制定我省煤炭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论证煤矿安全生产科技项目。
(二)参与我省煤矿安全生产立法调研、省政府规章或行业标准的起草和论证工作。
(三)对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现状和形势进行调查研究和安全评估。
(四)参与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验收,参与安全评价大纲、评价报告、技术检测结果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和结论。
(五)参与应用于煤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安全性能评价,使用中的安全设备、安全器材、安全装置的技术鉴定和企业安全状况评估等活动,并提出评价(评估、鉴定)结论。
(六)参与煤矿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检查,并提出监控、防范和治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