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冀农市发[2007]47号)
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水产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现将《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七年十月十一日
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增强各级农业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决定对各设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目标量化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设区市农业局、畜牧水产局,秦皇岛市畜牧局、水产局。
二、考核依据
省厅与各设区市农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签订的责任书内容;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中,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内容。
三、考核办法
考核分日常管理、集中检查和年终总评三个层次进行,采取量化打分形式,实行百分制,每个层次考核满分为100分。
(一)日常管理:由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畜牧业、种植业和水产业三个专业组配合,通过各设区市信息报送情况,对各市2007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进行量化考核。主要内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领导和任务目标分解落实情况;监管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建立及执行情况;日常工作检查督导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定期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监管人员、经费、设备及时到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和政务值班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后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情况;日常工作情况是否及时上报,省厅交办的工作是否按期完成等。考核程序由各专业组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对各设区市日常工作上报材料情况进行记录,凭上报信息由各专业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量化打分考核。
(二)集中检查:围绕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堵塞监管漏洞,省厅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组长负责制,对各设区市进行重点考核。主要内容:一是检查落实省厅重点工作部署情况;二是检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情况和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情况,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检查各设区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三是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集中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点,随机抽查档案和检测报告,随机走访农产品生产企业,随机查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对各市工作进行量化打分。
(三)年终总评:年底,由厅领导带队,组成考核组,对各设区市进行量化打分。全面考核各设区市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情况,以及完成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情况。主要程序为:一是听取各设区市工作汇报;二是查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三是选择2-3个县,对其生产基地、市场等进行现场考察;三是逐项打分。考核完毕后,召开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