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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五、文物普查的质量控制和普查资料的填报管理
  各区县、高新区要高度重视普查工作质量,对普查工作的各阶段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确保普查资料、信息及普查成果的真实、完整和科学。质量控制范围包括普查野外到达率、调查区域覆盖率、普查资料信息登记录入、数据整理汇总等各技术环节。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利用信息网络、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普查的时效性和相关标本、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凡在我市境内使用和管理不可移动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配合普查机构按时、如实填报普查信息,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要通过实地调查,准确填报普查信息,确保普查质量。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妥善保存普查数据和资料,对普查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淄博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淄博市第三次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段立武(副市长)
  副组长:张鲁辛(市政府副秘书长)
      曹庆文(市文化局局长)
      张洪兴(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党组书记)
  成 员:姜延海(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昌晖(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同顺(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宋 娟(市建委副主任)
      张连波(市水利与渔业局副局长)
      于学祥(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爱军(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张成旭(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杨继明(市规划局副局长)
      巩守踞(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刘忠进(市文物局局长)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物局,刘忠进兼任办公室主任。普查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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