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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

  4、以实施相关节能标准为手段,开展旅店、商务区节能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5、以龙头企业、大型校园、生活小区等不同类型的节水标准化试点建设为重点,以实施相关节水标准为手段,开展节水标准化工作示范试点建设。
  重点项目:
  1、照明设备合理用电。
  2、冷却塔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及节能评价值等。
  3、味精、啤酒单位产品能耗定额及计算细则。
  4、学校、医院、旅馆用水定额。
  5、粮田、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技术规范。
  6、火力发电、饮料净水生产等高耗水行业用水定额。
  7、食品、化妆品等商品包装减量化标准等。
  8、应用于园林绿化的城市生活污泥技术要求。
  责任单位:
  由市经委牵头,市建设交通委、市旅游委、市质量技监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绿化局、相关行业协会共同推进。
  (五)资源综合利用
  主要任务:
  1、加强产业废弃物、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领域标准的研究。
  重点开展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电子废弃物(包括废旧家电、废旧蓄电池等)、废纸、废旧汽车、非传统水资源(雨水、污水处理厂尾水)等方面资源综合利用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
  2、以园区、企业等不同类型的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为重点,以贯彻与循环经济相关标准为手段,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示范试点建设。
  重点项目:
  1、沥青混合料路面及道路基层用钢渣。
  2、再生混凝土。
  3、粉煤灰用于海工混凝土标准。
  4、热再生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5、脱硫废渣利用技术规程等。
  6、城市雨水利用技术导则等。
  7、园林植物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标准。
  8、喷墨打印机用再制造喷墨盒技术规范等。
  责任单位: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牵头,市建设交通委、市质量技监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绿化局、相关行业协会共同推进。
  四、具体措施
  (一)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市标准化协会的作用,建立协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部门、市标准化协会要充分利用并整合现有资源,逐步形成“政府有效引导、行业紧密协调、企业主动运作、全民积极参与”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机制,确保本行动计划的落实。
  (二)强化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的宣传贯彻,不断提高社会实施标准的自觉性
  各有关部门、单位及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采取培训、论坛、会议交流等多种形式,通过报刊、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对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的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标准意识,不断增强各企事业单位实施标准的自觉性。在实践中,努力打造一支能掌握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方面技术、标准化工作方法的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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