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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的《上海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行动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围绕落实市政府提出的“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0%左右”的目标,以提高能源效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为核心,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加强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研究,强化技术创新,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促进本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中的支撑作用,促进上海资源节约型城市建设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协调合作
  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量大面广,具有跨领域、跨专业、跨部门、多学科交叉复合的特点。在明确本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牵头单位的同时,必须强调各部门、各单位的通力协作,形成“统一管理、依托各方、各司其职、合力推进”的工作模式。
  2、坚持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的关系,围绕本市节能工作的总体目标,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把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化重点放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社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建立健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3、坚持市场导向
  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本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化发展重点方向,不断增强标准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4、坚持技术进步
  将标准化工作与科技创新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积极采用和推广科研新成果,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标准的技术水平,推动节能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技术和设备。
  (三)总体目标
  按照《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总体规划,通过3-4年的努力,建立并不断完善本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结合实施市政府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研究和制订、修订重点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项目80项;实施相关国家、行业强制性标准和本市重点地方标准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情况;创建相关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试点;逐步形成“政府有效引导、行业紧密协调、企业主动运作、全民积极参与”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化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标准化工作的先进性、系统性、适应性和时效性,提高本市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化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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