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在上述中准价基础上,各经营单位可在下浮4%幅度内(暂不上浮)根据实际自行制定销售价。
2、本表所指汕头中心城区范围为金平、龙湖、濠江区。
附件2:
汕头中心城区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表
(自2007年10月1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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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民新用户 │ 老用户 │ 备注 │
│ │ 价格(元) ├─────┬──────────┤ │
│ │ │ 优惠价格 │ 优惠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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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液化石油气│ 20.20 │ 18.20 │在5年内(其中已安装 │10月份抄表用气按调│
│(立方米) │ │ │尚未开通的用户从开通│前、调后价格综合结│
│ │ │ │之日起计)按300立方 │算,新老用户分别为│
│ │ │ │予以每立方2元的气价 │19.70元和17.70元。│
│ │ │ │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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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天然气(立│ 4.70 │ 4.10 │在5年内(其中已安装 │现行价格暂维持不变│
│方米) │ │ │尚未开通的用户从开通│,按市物价局汕价[2│
│ │ │ │之日起计)按1000立方│007]168号文规定执 │
│ │ │ │予以每立方0.6元的气 │行。 │
│ │ │ │价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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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工商等其它用气暂由供求双方协商定价,今后视情况变化再予以调整。
2、老用户范围指2006年12月26日前已缴交(含已签订合同)燃气管道建设配套费用的用户,其余为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