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办税服务厅应建立培训和考核机制,加强纳税服务培训,提高纳税服务人员政治和业务素质。将纳税服务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兑现奖惩。
(二)服务质量
1.办税服务厅应依照税收“一窗式”管理服务规定的工作流程,积极、妥善地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实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户式”查询、“一条龙”服务。
2.办税服务厅设置申报纳税、发票管理、综合服务三类窗口。税源和纳税人较少的办税服务厅可结合实际设置申报纳税、综合服务两类窗口或一类综合窗口,合理确定三类窗口的数量。
3.办税服务厅应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按规定的工作流程操作。各岗位之间应加强工作联系与协调,积极、主动地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
4.办税服务厅实行税务事项公告制度,及时对设立登记、纳税申报、涉税审批等事项进行提示,对逾期税务登记责令限期改正、申报纳税催报催缴等事项进行通知,对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核定税额等事项进行发布。在税收政策变化或调整时,办税服务厅应在30日内及时进行政策公告。
5.办税服务厅应按照政务公开和公开办税的要求,大力推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公开办税,阳光操作。做好纳税咨询和投诉记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受理纳税咨询和投诉。建立健全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评议评价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开展纳税服务满意度调查,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整改,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改进措施,并建立对纳税人的定期回访制度。
(三)服务效率
1.办税服务厅应兑现承诺,将承诺内容、要求、标准向社会公告,并严格按承诺的服务要求、时限和标准提供服务。
2.办税服务厅应开展个性化、人性化服务,制定首问责任、全程服务、提醒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等规范服务制度。首问责任是指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税务人员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全程服务是指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后,通过内部运行机制,为纳税人提供包括受理、承办、回复等环节的服务。提醒服务是指在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或履行税收法律责任之前,提醒纳税人及时办理涉税事项。延时服务是指根据纳税人需求,纳税服务人员应推延下班时间将涉税事项办结。预约服务是指根据纳税人需求,在征纳双方约定时间内,为办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绿色通道是指税务机关优先为信誉企业、老弱病残、下岗人员等办理涉税事宜的服务。
3.办税服务厅应积极运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便捷、高效的申报纳税方式。推广使用多元化申报方式缴纳税款,试行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销等涉税事宜的“同城通办”、“异地通办”,方便纳税人办税,不断降低征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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