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水务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去冬今春水利兴修项目奖补办法》的通知
(合水城乡[2007]47号)
各县(区)水务局(农委)、财政局:
为做好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现将《合肥市去冬今春水利兴修项目奖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接通知后,立即对照标准,将申报材料按要求报送市农建办,全市的验收评比工作将分三组三片同时进行,计划三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合肥市水务局
合肥市财政局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合肥市去冬今春水利兴修项目奖补办法
为做好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资金总额为100万元。
二、奖补对象为渠道清淤、硬化、塘坝建设等。
三、奖补标准。
(一)渠道清淤: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土方量每方土补助1元,二次翻土适当增加。
(二)渠道硬化:验收合格后每公里补助20000元。
(三)塘坝工程:验收合格后大塘每口补助15000元、中塘每口补助8000元。
四、工程标准和要求。
(一)渠道清淤工程应是灌溉面积2000亩以上且长度不小于2000米,申报奖补的必须报送工程实施前后的渠道断面图及工程量计算表。
(二)塘坝工程将从规划、施工、管理等方面综合评价,即:
1、塘坝的汇流面积或补给水源
靠降雨径流作为水源的蓄水塘坝,其单位有效塘容,每1万方米有效容积的汇流面积不小于0.08平方公里(折合120亩);依靠灌区输水渠道补水的塘坝,其给水水源要有保证,且进水渠道完整、通畅。
2、工程标准、质量。
蓄水量:大塘有效塘容不小于5万立方米;中塘有效塘容不小于3万立方米;
蓄水深度:大塘地面以下深度不小于4.5米,中塘地面以下深度不小于4米;
塘埂规格:顶宽一般不小于3米,内外坡比一般不陡于1:2.5,要做到坡平线直,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土方工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