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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07年合肥市农业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项基础工作:加强支农资金管理,建立有效的支农资金监督管理体系;开展支农政策调研,加大财政支农工作宣传力度。

  1、切实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从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对尚不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加以完善。大力推行财政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政府公共支出绩效考评制度体系,健全财政支农资金运行监督约束机制,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财政支农项目管理,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提高财政支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农业财政基础信息工作,做好新农村建设中财政支持“三农”支出数据统计、汇编工作,提高数据分析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大力开展以支持社会新农村建设为核心的农业财政工作政策调研活动。围绕如何创新财政支农工作新机制、如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如何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如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如何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等开展积极的调研活动。各县区要把加大财政支农工作宣传力度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要对财政支农工作主要做法、经验和成效进行总结宣传。充分发挥合肥市农村财政研究学会的功能作用,继续开展优秀调研论文评选活动,创办农研会会刊,加大对财政支农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新农村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项重点:有效整合支农资金,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出台农业产业化扶持办法;强力推进新农村“十镇百村”示范工程,规范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程序;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扶持力度;支持培育新型农民,抓好“阳光工程”;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着力提升无公害蔬菜产业。

  1、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出台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是呼应“工业立市”战略,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生产发展”的目标任务,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突破的主要途径。2007年,通过整合支农专项资金,抓住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办大事,支农专项的增量资金不再分散安排到各部门,同时对原来分散在农委、林业、畜牧水产等部门预算中的支农专项资金存量进行适当调整、合并,统一设立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资金实行预算单列,重点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发展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政策兑现,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按照“预算单列、板块操作、专户管理、滚存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出台《合肥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扶持对象和范围、扶持内容和方式及资金管理等方面做出规定。资金扶持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政策兑现和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二是农产品基地建设。三是农产品品牌及流通工程建设。四是实行固定资产投资及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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