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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林业局、合肥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合肥市2006年度造林绿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4、村庄绿化工程。(1)三县各选择一个行政村作为试点,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综合造林绿化试点。以行政村为单位,做好新农村的整体规划,经批准后实施,全面绿化村域内的荒山荒地、道路、河渠、塘坝,初步建成村域内农田防护林网体系,村庄内边角隙地充分利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50%以上。(2)按照人均新增10株树的标准,抓好2005年度村庄绿化的补植和村庄边角隙地绿化工作。

  二、造林标准

  1、人工成片造林:(1)须有具资质的林业设计单位或县级以上林业部门进行规划设计;(2)小班起始面积20亩以上;(3)造林树种、密度符合造林技术规程要求;(4)成活率达85%以上(5)采取了必要的抚育管理措施。退耕还林、长防林造林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执行。

  2、绿色长廊建设工程:(1)须逐路、渠进行规划设计,符合市绿色长廊二期工程规划要求;(2)造林树种、密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3)苗木质量较好,杨树苗高3.5米以上;(4)成活率达85%以上。(5)采取了必要的抚育管理措施。

  3、农田林网建设工程:(1)林带四周封闭,断带长度不超过周长的10%,单个林网网格面积小于300亩;(2)株行距合理;(3)树种以乔木为主;(4)成活率达85%以上。

  4、村庄绿化:(1)根据规划设计,在村庄内及周边(距村庄房屋30米内),边角隙地、道路、河渠、塘坝宜林地段全部绿化,乔灌花草相结合;(2)株行距合理;(3)村庄绿化覆盖率达50%以上;(4)成活率达85%以上。

  三、财政补贴政策

  1、2006年立项新造林补助政策。(1)江淮分水岭和荒山荒地造林,按每亩100元,补助一年。(2)市级生态林,按每亩200元,补助一年。(3)绿色长廊工程建设,每侧宽度10米以上、3-10米,单行的绿色长廊林带,分别按照每公里5000、2000、1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4)农田林网建设,按照每亩补助10元,属于农业项目区的不予补助。(5)村庄绿化工程,2006年度开始的新农村村庄综合绿化试点,每个村补助5万元,具体操作办法另外发文。

  2、2005年出台造林绿化扶持办法营造的林木,按照2005年造林绿化扶持办法予以兑现(其中:江淮分水岭和荒山荒地生态林造林项目按每亩补助100元,城郊地区市级生态林按每亩补助200元)。兑现补助面积按照2006年检查验收实际合格面积计算,控制在2005年核实造林面积以内(其中:三县江淮分水岭及荒山造林15329.7亩,市级生态林8958.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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