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养鸡小区鸡舍内饲养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含舍内走道面积,但不含饲养员住宿、饲料房、兽医室和舍外搭建面积)。
(3)管理区内的值班室、办公室、技术服务室和消毒室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0m2。
(4)病死畜禽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间面积不少于10m2。
(5)养猪小区有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沼气池,但最低不少于10m3。
(6)养殖小区建造水塔,采取集中自动给水方式,通过配水管网将水送到小区各用水点,供应畜禽饲养用水。对取水源周围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
3、建设标准:养殖小区按照市畜牧水产局提供的统一图纸标准建造。
(1)猪舍必须为砖-瓦结构(含水泥瓦),屋顶形式采用双坡式屋顶,屋架和行条必须为钢材或木材或水泥钢筋预制材料,不得使用毛竹等其他材料。屋面有芦苇或草垫(草泥巴)等材料的隔热层,或采用泡沫板、胶合板等保温隔热材料吊顶。猪舍内最低净高2.5-2.7米,跨度为9-15米,有砖砌或铁栏杆围成的固定隔栏,隔栏高度不低于0.5米。猪舍地面为水泥地面,标准为c20,不低于10cm厚。猪舍内墙水泥抹面。自动饮水系统安装到猪舍。猪舍外有硬化的排污沟,排污沟宽不少于25厘米,坡度不小于2%。
(2)鸡舍必须为砖-瓦(含水泥瓦)结构(屋顶为双坡式)或砖-钢架多层耐用塑料大棚屋顶结构。屋架和行条必须为钢材或木材或预制材料,不得使用毛竹等其他材料。屋面有芦苇或草垫(草泥巴)等材料的隔热层,或采用泡沫板、胶合板等保温隔热材料吊顶。舍内最低净高2.2米-2.5米,跨度9-12米。鸡舍地面为水泥地面,标准为c20,不低于7cm厚,鸡舍内墙水泥抹面。鸡舍端墙安装排风扇,可实行纵向通风,自动饮水系统安装到鸡舍。鸡舍外有硬化的排污沟,排污沟宽不少于20厘米,坡度不小于2%。
(3)养殖小区值班室、办公室、技术服务室为砖-瓦(含水泥瓦)或砖-预制板结构,室内最低净高不低于2.5米。
(4)消毒室、无害化处理间为砖-瓦(含水泥瓦)或砖-预制板结构,室内最低净高不低于1.8米。
(5)养猪小区外周围墙为砖砌,高度不低于1.5米。养鸡小区外周围墙为砖砌或铁丝网,高度不低于1.5米。防疫沟宽不小于2米,深不小于1米。
4、存栏规模:
(1)养猪小区:验收时要求存栏商品猪200头以上或存栏种母猪100头以上。商品猪每头不低于25kg,母猪每头不低于100kg。
(2)养鸡小区:验收时要求存栏肉鸡1万只以上或存栏父母代以上代次种鸡3000套以上。商品鸡要求达到20日龄以上,种鸡要求达到150日龄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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