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
(遂府发〔2006〕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更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之年,为确保《遂宁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06年度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0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职能,重视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建设和发挥,把依法行政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优势和作用。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
(二)以贯彻实施《
公务员法》为契机,建立权力和责任明晰、权利和义务明确、实体和程序细化、管理和监督到位的公务员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要求、管理和考核包括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在内的所有公务员,进一步树立和落实正确的政绩观,勤政廉洁,提高依法行政素质,切实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三)完善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安全事故、社会稳定方面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细化预案和操作程序,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凡省和市已制订的预警和应急制度,各区县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本年度制订相应制度。牵头单位:市应急办
(四)继续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认真执行《
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许可程序,坚持高效便民,加强监督,防止变相恢复已撤销的行政许可项目。在8月31日前完成我市保留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库的建设,予以公布,加强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完善信访制度,引导群众按照《
信访条例》的规定,以合法理性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应及时处理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解决和调处的民事纠纷。牵头单位:市信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