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6年全市春运工作的通知
(遂府函〔200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2006年春运从1月14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共计40天。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的旅行需要,保证重点物资运输,现就认真做好2006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任务完成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原则,扎实认真地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为抓好全市春运工作,市政府决定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洪武同志牵头,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交通局、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就业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农机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遂宁火车站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工作;各区县政府要制定春运工作预案和应对措施,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安排,并于2006年1月10日前将春运工作预案、具体分管领导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送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2312502)。
二、科学组织,努力满足需要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运量预测,及早准备运力,适时增加线路、班次,努力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车站的调度,保证旅客及时疏散。劳动保障部门要继续做好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加强与运输部门的沟通,使运输部门准备足够运力,保证运输需求。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要兼顾货物运输,保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
春运期间,各石油企业要加强石油等物资的调运和储备,保证客运车辆足额用油。
三、强化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运输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是春运工作的核心。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将运输安全的各项规章落到实处。在春运前和春运中,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和对运输工具、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将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针对道路安全形势严峻的局面,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努力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对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超载行为,公安、交通部门要继续联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严厉打击和防范。此外,要对县乡道路、乡镇渡口进行一次安全整治,排除不安全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