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内容上,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评价标准上,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生产(经营)岗位要求相结合;评价机制上,坚持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鉴定实施上,坚持行政指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既要符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的规定,又要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
(三)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障上,坚持内部监控与外部督导相结合。企业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应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培训、生产、工会、纪检等部门参与的专门组织机构,做好鉴定组织实施全过程(命题、制卷、考核、考评、评分等)的质量管理工作。评价结果应进行企业内公示,并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鉴定组织实施过程的督导检查,维护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上,坚持培训考核与岗位使用、待遇激励相结合。让职业资格证书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成为技能人才职业荣誉和社会地位的有效凭证。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明确岗位的技能资格等级要求,做到培训考核与使用(聘任)相联系,并实行技能资格等级与工资收入相挂钩的薪酬制度和与专业技术人员经济、福利待遇相对等的人才保障政策,做到职业资格与待遇相结合。同时,对参加培训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或部分补贴培训鉴定费,并以带薪学习、培训进修、休假等形式进行奖励。
三、工作内容
(一)倡导多元评价方式。企业可按照职工实际工作岗位的职责和任务,采用现场操作技能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办法,将考核的过程贯穿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中。理论知识考试可结合岗位实际分批或采取定期定点的方式进行,或通过计算机网络平台方式组织统一考试;操作技能考核可采取现场作业、产品加工、模拟仿真等方式进行。也可按职业功能,开发相应的鉴定模块,分阶段分步骤实施鉴定。
(二)鼓励测评紧贴实际。企业可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从生产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类型及服务形式等不同要求出发,按照确定的评价方式,突出对鉴定对象技能水平和生产经营的质量、效益、效率的评价,并结合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等,确定鉴定测评内容,真实、具体、客观、全面反映鉴定对象实际能力与水平。
1、对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已经建立国家或省级题库的通用职业(查阅www.hn12333.com)实施技能鉴定,应从题库中抽取试题。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抽取的理论试卷内容自主进行30%左右的调整,操作试卷内容自主进行50%左右的调整,并在鉴定前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