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九条 承担免费咨询检测的机构,必须按卫生部《关于印发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建立咨询室和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的实验室操作程序,提供保密性的咨询检测服务。
  第十条 所有参与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的咨询、检测等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并严格按照自愿咨询检测工作的有关要求和服务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章 实施与管理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传媒公布全市免费咨询检测机构名称、地点、咨询电话和联系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公众特别是高危人群艾滋病检测的知晓程度和自愿参与检测的意识。
  第十二条 自愿咨询检测以合理检测为原则。对于接受咨询检测的人员,咨询员要在检测前后为他们提供检测、预防和治疗等咨询服务,严格做好咨询和检测服务的保密工作,严禁向无关人员泄漏检测对象的任何个人资料。
  第十三条 对于两次HIV抗体筛查结果呈阳性反应者,在告知疑似阳性结果的同时,首诊单位的医务人员应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建议其做进一步的确认检测。确认检测费用原则上由本人承担,特殊情况下可予以适当减免。
  第十四条 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方法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执行。
  第十五条 各有关单位必须按要求填写咨询、检测和试剂管理的各种记录表格和档案,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咨询检测情况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收集整理辖区内自愿咨询检测相关信息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辖区内上季度咨询检测情况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检测信息进行核实检查后,将全市免费自愿咨询检测信息上报市卫生局。

第五章 检测试剂的采购和管理

  第十六条 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每年12月20日前,根据本地艾滋病流行情况及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开展的情况测算本地下一年度可能接受检测的人数,以确定所需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试剂数量,制订本地年度试剂分配使用计划,经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核实,市卫生局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的年度试剂使用计划进行审核。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