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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方案的通知

  在知情同意的原则下,接诊的医疗保健人员应采取必要措施预防HIV和梅毒的母婴传播及作好终止妊娠、治疗、咨询、健康教育和患者及新生儿的随访工作。市东湖医院负责艾滋病患者的临床治疗处理工作。
  各项目执行单位应配合市、区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和市、区慢性病防治院(站)完成核实诊断、病例个案调查、接触者追踪和处理等工作。
  六、项目经费
  我市对本项目规定范围内的孕产妇人群的HIV抗体及梅毒抗体实行免费检测,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另行收费。
  孕妇HIV和梅毒检测试剂由市疾病控制中心和市慢性病防治院集申招标,统一发放。检测费用在年底按HIV9元/份(只备样的5元/份)、梅毒5元/次(只备样的2.5元/次)核发。
  七、考核与评价
  每年市卫生局组织一坎项目考评,并将辖区本项目岣实施和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领导的绩效考评。
  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必须根据木方案的要求,认真纽织落实和严格进行操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00二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5
  深圳市以社区为基础的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

  艾滋病是一种目前尚无有效治愈方法、病死率极高、流行迅速、对社会及经济造成巨大破坏性的传染病,是我国重点控制的传染性疾病。
  近年来,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市艾滋病流行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并呈自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之势。多部门合作和大众参与是有效预防控制艾滋病重要保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作为政府基层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也是多部门工作的基础平台和载体。我市具有良好的基层组织架构和社区健康服务网络,为了充分发挥社区在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和《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策略
  (一)政府主导,部门配合
  区政府和各部门主要领导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人,市、区政府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纳入政府工作计划及目标考核内容,落实专项经费,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为社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执行者.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公司、社会团体等机构由各部门按具体职责部署承担相应的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并无条件配合和协助辖区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组织安排的艾滋病防制工作任务。
  政府鼓励个人、团体积极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鼓励社会各界提供资助。
  (二)依托基层,全民动员
  建立以基层政府组织为主体,以人口计生、卫生、妇联、工会等部门、社团基层组织为骨干,以业主、经营管理者、社区领袖等为基础的艾滋病防防制工作网络,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广泛动员社区各类人员参与艾滋病防制工作,提高主动防范意识。
  (三)突出重点,综合防治
  以社区为单位,以高危人群和重点人群为重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措施,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安全套推广、吸毒人群减低伤害等工作,对艾滋病感染者及病人提供医疗救治、转诊、社会救助、支持与关怀服务、减少歧视;提高艾滋病医疗服务的可及性,为自愿咨询检测者提供规范化咨询、检测和健康教育服务等综合防治工作。
  (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根据地理位置、城市功能模块、工业布局和社区重点目标人群构成特点,实行分类指导。各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根据辖区特点,因地制宜,制定并采取不同的、切合实际的、有针对性预防控制策略、措施和工作方式。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全民受益。
  (五)点面结合,逐步推广
  我市社区较大,类别不同,工作基础不一,为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科学循证决策,先期选择有代表性的社区进行试点,在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广。
  (六)注重实效,综合评价
  根据工作目标,制定考评方案和体系,对各社区及社区内部门、机构等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组织管理
  市政府负责全市综合防治工作的领导、管理和部门间的协调,制定政策和策略,组织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对综合防治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评和督导。
  区政府负责本区范围内综合防治工作的领导、管理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对辖区综合防治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和督导。
  各街道要建立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艾滋病、性病防治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辖区内艾滋病、性病综合防治工作,并将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纳入街道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各居委会、单位、机构、场所等落实防制措施,将社区居委会开展的综合防治工作纳入“无毒社区”、“文明社区”、“健康社区”等考评系统中。
  社区居委会是我市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的基础平台和多部门合作的载体。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单位、机构、场所和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和干预活动,完成工作指标。
  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将综合防治工作纳入到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加强对本部门、系统内的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本部门、系统有关机构、单位等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并无条件支持、协助和配合辖区政府基层组织开展综合防治工作。
  三、行动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全民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各相关部门根据《深圳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有关机构、单位或所辖厂矿、企业、场所(如机场、车站、码头、口岸、酒店、外来工集中的生活区)等,结合部门、行业特点,采取适宜的方式、方法开展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主管部门不明确的场所、社区居民,以及出租屋、发廊、歌舞厅、桑拿按摩室、路边店、洗脚屋、健身室、休闲度假村、卡拉OK厅、酒吧、茶艺馆、咖啡屋等,由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动员、安排适宜不同人群的、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卫生、人口计生、工会、妇联、红十字会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应积极配合、支持和协助社区开展预防控制工作,社区中的机关、团体、单位和场所等必须无条件支持配合社区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
  (二)实行打防并举,引导与管理相结合,针对重点和高危人群开展行为干预和健康教育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的出租屋、发廊、歌舞厅、桑拿按摩室、路边店、洗脚屋、健身室、休闲度假村、卡拉OK厅、酒吧、茶艺馆、咖啡屋等的业主和经营管理者,根据重点人群(主要指商业性性服务人员、吸毒者和同性恋者等)的存在状况和活动规律,自行安排或支持配合市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和有关部门、社团组织等采取适宜方式,在相关场所进行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公共场所,由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者自行组织,或请卫生等部门、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等对员工及内设的桑拿按摩室、酒吧、洗脚屋歌舞厅等相关场所从业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工作。
  全面推动并实施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工作,推行社会营销,健全市场服务网络。
  依法打击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和禁吸戒毒工作,同时开展清洁针具交换和市场营销,及药物替代治疗试点,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广,减少共用注射器传播艾滋病病毒的危害。
  公安、卫生、人口计生、工商、药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给予充分的条件和政策环境支持社区开展工作和各项活动。
  (三)加强监测,规范艾滋病防治管理,控制二代传播
  卫生部门要建立健全完善的艾滋病监测体系,积极组织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发现感染者,按照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提供规范化的艾滋病抗病毒和抗机会性感染治疗等医疗服务。各相关部门和社区基层组织应有计划地组织动员员工和有关人员接受咨询检测,按照监测工作要求配合进行现场监测工作。
  公安、司法部门加强对收容、羁押和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违法犯罪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打击和监管力度,防止被刑管和羁押的感染者社会化。
  (四)建立社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网络,完善艾滋病支持服务体系,减少歧视
  卫生、民政、教育、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等制定具体措施,积极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生活的社区,在自愿保密原则下,有关部门要协助社区居委会帮助解决患者及家庭成员在生活、就业、就学、入托等方面的困难,对经济困难者及其家庭实行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要在卫生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领导下,与人口计生等部门一道组建社区艾滋病、性病防治工作队伍,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使他们能够为感染者和病人提供预防保健、健康咨询、性病临床诊断、一般治疗、家庭护理等服务。要在社区中开展消除恐惧、反对歧视、提倡关怀的宣传教育,建立社区艾滋病、性病服务志愿者队伍,改变社区居民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态度,营造有利于感染者和病人生活的宽松环境努力营造包容社区文化环境,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减少并最终消除歧视。
  (五)建立艾滋病流行综合预警和防治工作评价机制,提高应对能力
  以社区为基本单位,按照社会人口构成、经济类型、商贸特点和功能模块等进行分类,根据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含暂住和外来流动人员)中艾滋病的流行形势、特点、传播来源、感染途径,以及影响艾滋病流行的相关危险行为因素等,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加强对流行形势的监控,分级预警情况每季度反馈和公示。同时,建立防治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对社区艾滋病防治工作指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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