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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推广工作的通知


  (一)省、市国税局信息中心负责与CA认证公司的协调工作以及和技术服务商的技术协调。

  (二)省、市国税局征管部门负责与技术服务商的业务协调工作。

  (三)服务商的选择

  1.CA认证业务。纳税人初次申请CA认证,由信息中心负责;纳税人续签申请,可在网上办理,也可以选择直接到省CA认证中心办理。

  2.技术服务业务。对纳税人的技术服务由航天金穗公司承担。

  (四)收费标准

  CA认证和技术服务的收费标准,以及有关服务的具体要求、服务合同范本等,按《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申报系统CA认证及涉税软件技术支持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国税函[2005]72号)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推广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工作,涉及面广,技术含量高,要求严格,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它的全面推行对提高我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方便纳税人办税、实现人性化纳税服务都有重要促进作用。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把全面推广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推广方案,对本单位推广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并免费为纳税人举办相关培训,确保推广工作组织到位、制度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推广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协调到位。各级国税机关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支持;要按照引导和自愿相结合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倡导纳税人积极采用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方式。省局编写了《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指南》(见附件),各地必须将市、县国税机关业务、技术支持电话予以公开,将《指南》张贴于办税服务厅,向纳税人发放;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加强与银行的协调和工作联系,取得各银行的支持和配合,确保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密监控,做好运维。各级国税机关要指定精干人员负责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工作的日常监控工作,及时接收省局在运维平台中下发的各项工作安排和布置。征管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纳税人发行信息(签约关系)的监控,能熟练运用多元化监控平台进行相关查询;要加强与银行的工作联系,及时核对、修改纳税人的签约关系,提高“信息同步成功率”和“扣款成功率”。要督促纳税人存款余额到位,保证纳税人申报缴款正常。计统(财)部门要做好税银库对帐工作,加强征收数据的监控,对上级下发及本级发现的错误数据要及时进行相应处理。信息中心要做好网络、设备及软件运行状态的监控,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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