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提高运维工作效率,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系统运行维护实行“省、市、县国税机关分级管理”的办法,省、市、县国税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省国税局运维职责为:
1.制定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推广工作方案,布置推广和运维相关工作,对设区市级国税机关推广和运维情况进行考核。
2.进行全省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系统运维师资培训。
3.加强与省级合作银行、国库、CA认证中心及技术服务商的协调。
4.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系统的二次业务需求的收集及软件优化。
5.进行税银库对帐。对全省V2.0中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的发行数据(签约关系)和征收数据进行监控、督导及处理。
6.监控网络、设备运行,对软件进行维护及优化,对纳税人技术咨询进行答复。
7.对设区市级国税机关提交的业务、技术问题进行答复,进行后台数据维护。
设区市国税局运维职责为:
1.落实省局布置的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的推广和运维工作,对全市推广和运维情况的进行监控、督导、考核以及定期报告。
2.加强与市级合作银行、国库、当地技术服务商协调。
3.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系统的二次业务需求的收集和上报。
4.对全市V2.0中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的发行数据(签约关系)和征收数据进行监控、督导及处理。
5.对县区级国税机关提交的业务、技术问题进行答复,本级不能答复的问题上报省局。对后台数据维护申请进行审批和上报。
6.对全市纳税人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的业务、技术电话咨询进行答复。
县级国税局运维职责为:
1.落实省、市局布置的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推广和运维工作,对推广和运维情况进行日常监控与定期报告。
2.加强与县级合作银行、国库的日常协调。
3.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系统二次业务需求的上报。
4.对V2.0中的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的发行数据(签约关系)和征收数据进行日常监控,并进行及时的、正确的处理,协助纳税人核对银行方签约关系。
5.对纳税人的操作进行指导和培训,解答纳税人以各种渠道提出的业务、技术问题,本级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市局。
三、CA认证及技术维护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