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公安局、人事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落实劳动保障部、公安部、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劳社部明电〔2007〕 2号),省劳动保障厅、省公安厅、省人事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成立“湖南省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并决定从2007年3月5日至3月25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现将《湖南省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省劳动保障厅监察总队。(地址:长沙市东风路139号省社会保险大楼;邮编:410008;联系电话:(0731)4516207;传真号码:(0731)4516207;联系人:邓洁云)。
附件:1、湖南省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2、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统计表(略)
二○○七年三月一日
附件1:
湖南省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和任务
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组织、人才中介和劳务派遣机构;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机构。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制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大幅度减少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改善就业环境,规范中介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秩序。
二、清理整顿对象
全省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为重点,其他市州以市州所在地为重点,主要对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以及其他场地的以下对象进行清理整顿:
1、未经劳动保障或人事行政部门许可从事职业介绍、劳务派遣以及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
2、职业介绍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或人才中介机构超越行政许可范围从事职业介绍、劳务派遣或人才中介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