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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6年深圳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继续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向王玲同志学习”、“学习郭春园,白衣天使在行动”“学习丛飞,奉献爱心”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导,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精神文明为主要内容的医院文化、医院理念、医院形象等医院建设活动,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廉洁行医意识和法纪观念。
  对照《深圳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励和处理办法》的标准,开展“2005年度深圳市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对技术精益求精,对人民极端热忱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行风建设。
  (二)采取综合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单纯的纠风工作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要深入基层,组织卫生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普通医护人员等不同层面的代表进行座谈,在纠风工作中认真分析涉及管理、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深层次原因,准确定位纠风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向局党委提供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部门,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整体推进“看病难、看病贵”源头治理工作,解决卫生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同时在全系统采取综合措施,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全面加强医院收费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制定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收费管理。
  2、认真贯彻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卫生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严格各医院财经制度和财务管理。
  3、认真贯彻《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分配管理办法》,改变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科室经济收入挂钩的做法,控制医院奖金发放占单位支出的比例,实行医务人员奖金与工作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和社会效益挂钩的办法。
  4、组织研究出台《深圳市医疗适宜技术应用指南》,组织专家制订指南,对每一病种的检查和治疗用药作出规范,防止大检查和大处方现象,倡导适宜技术的应用,遏制过度消费。
  (三)贯彻落实“阳光工程”,规范院务公开
  根据市委制定《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结合卫生系统的实际,重点督导局直属单位对重大疾病的控制和预防情况,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药品的进价和售价,就诊患者的具体诊疗项目、药品名称、数量、价格等,医生所开处方中的药品种类、数量和总价格,医院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单病种人均费用,药品、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标准、程序和中标单位、中标价格,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和评估结果等事项的公开。规范公开的形式、范围以及时间。建立医务公开的相关配套措施。
  (四)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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