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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成立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酒店服务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成立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酒店服务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湘鉴专函〔2007〕1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培训、鉴定机构,各专家所在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充分调动全社会酒店服务类专家在酒店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以提高酒店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创建旅游酒店的品牌,根据《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酒店服务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机构设置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酒店服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酒店服务专业委员会”)是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分支机构,接受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省酒店服务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数名,委员若干人。主任委员全面负责委员会的工作。专业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3人,办公室执行秘书1人。秘书长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酒店服务相关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国家及地方题库开发及完善的研究工作。
  (二)组织制定酒店服务相关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指导开发酒店服务相关专业的培训教材及鉴定复习指导资料。
  (三)经省劳动保障厅委托,拟定酒店服务相关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立标准,并参与此类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资格审查、年检年审和督导评估。
  (四)协助省劳动保障厅为酒店服务相关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鉴定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五)受省劳动保障厅的委托,组织举办全省酒店服务相关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
  (六)参与酒店服务相关职业的师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培训工作。
  (七)受省劳动保障厅的委托,参与制定酒店服务相关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评估标准、教学督导评估工作。
  (八)组织开展相关的学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宣传活动,出版理论性刊物。
  (九)承办省劳动保障厅委托的其他有关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工作。
  三、秘书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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