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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江西通信服务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单位的通知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江西通信服务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单位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6〕405号)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接《关于江西通信服务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申请报告》(赣通财字[2006]15号),要求确认江西通信服务公司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合并纳税单位。鉴于江西通信服务公司 2006年度部分成员企业已变更名称或已注销的实际情况,同意江西通信服务公司所属15个成员企业(详见附件)2006年度由江西通信服务公司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江西通信服务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应按照《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西通信服务公司2005年度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函〔2006〕3号)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的检查和监管。
  附件:江西通信服务公司2006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江西通信服务公司2006年度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1.江西通信服务公司机关本部
  2.江西通信服务公司资产经营中心
  3.江西通信服务公司南昌运维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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