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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下发深圳市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下发深圳市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卫发〔2006〕9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卫生局下设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正式成立并开始运作。根据市编委的批复和市卫生局领导班子的决定,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准备、事件处置、善后评估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社会稳定的维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为做好2006年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深圳市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三日

深圳市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做好2006年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卫生部2006年卫生工作要点中对卫生应急工作的要求,制定深圳市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一、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应急指挥机构体系建设,加强对各区应急工作的指导
  开展全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指挥协调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工作,旨在推动各区加快卫生应急指挥机构体系的建设步伐,积极争取各区政府对卫生应急工作的支持。力争在2006年内按照卫生部、广东省和市政府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区级应急机构,初步形成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二级指挥协调构架。积极开展对各区应急工作的指导,并在年终开展专项应急工作考核。
  二、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卫生应急教育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含不明原因疾病)》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普及工作。广泛开展卫生应急教育,密切多部门合作,加强联防联控。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和协调,正确引导媒体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舆论导向。做好应对社会上各种传染病疫情谣言的准备,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维护社会稳定。
  三、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卫生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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