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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技工院校中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四)有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精品课程可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可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五)重视教材建设。精品课程教材应是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教材、制作相关课件,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高度重视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
  (七)激励和评价机制切实有效。精品课程的创建工作由主管校长亲自主持,并对本校重点创建的课程在资金和师资等方面给予关心和支持,为本院校的精品课程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教务科(处)全面负责创建精品课程的申请受理、论证、遴选和阶段检查等工作;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精品课程的创建。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进精品课程建设不断发展。
  三、申报程序
  (一)创建申报。各技工院校要结合自身的特色和优势,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广泛开展精品课程建设活动,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学校的教研教改。对照省厅9号文件和本方案的标准,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可于评选当年的4月25日前向市州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审批表》(见附件2)。同时应报送一式五份内含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及教学大纲、相应电子课件、参考文献目录等(文字资料为Word文件格式,视频资料为rm文件格式)资料的光盘。同一精品课程可由不同技校的教师分别创建申报和共享。
  (二)审核推荐。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应认真审查申报单位、个人资格和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考察,同时认真填写专家评估综合意见(见附件1),并对各院校在创建精品课程过程遇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好创建工作,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评审过程为:资格审查、教学资料评审、教学效果评价(包括:学校举证、听课、学生评价意见、检查教学实训场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和工作中所掌握的情况,写出推荐意见,于当年5月31日前向省职业技术培训研究室推荐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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