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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麻疹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三)时间:2006年5~6月。
  三、技术措施
  (一)接种实施
  1、疫苗种类:麻疹减毒活疫苗或含麻疹疫苗成份的联合疫苗。
  2、对象:12月龄以下儿童用麻疹减毒活疫苗;12月龄以上儿童可用麻疹减毒活疫苗或含麻疹疫苗成份的联合疫苗。
  3、接种部位、方法: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4、剂量:每剂次0.5ml。
  5、禁忌症: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发热或对鸡蛋有过敏史者不得接种。
  (二)服务形式
  各区卫生局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负责地段范围内学校、托幼机构儿童的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三)摸底造册
  在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前,各接种单位应对辖区内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对象进行摸底造册。
  各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应对园内、校内学生进行麻疹查漏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对符合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对象的儿童、学生进行登记造册(见表1),督促其到附近接种单位接种麻疹疫苗;并结合本次麻疹查漏摸底工作开展对园内、校内学生的预防接种证持证情况和乙肝疫苗接种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
  (四)资料登记管理
  麻疹疫苗免疫接种后,7岁以下儿童接种资料应登入儿童计划免疫接种卡、证,无证者应及时给予补发,并通知其按照《深圳市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规定到就近接种点进行其它疫苗的补种。接种单位应建免疫接种簿(见表2),用于登记发卡、证情况及接种结果。
  (五)异常反应的处理
  麻疹疫苗免疫效果可靠且安全,无明显接种副反应。遇有轻微反应可对症处理,对一般接种反应由接种点和辖区疾控中心负责诊断和处理。如发现严重反应要在对症处理的同时及时治疗,并尽快报告市级异常反应诊断小组鉴定,并按照《预防接种副反应监测工作指南》进行处理。
  (六)注意事项
  1、接种前查看疫苗,如安瓿破裂、标签不清、疫苗过期、溶解后不清晰等不得使用;
  2、启开安瓿(或小瓶)和注射时,切勿与消毒剂接触;
  3、接种后注意观察有无严重局部及全身反应,在接种时,应准备过敏反应的急救药械和肾上腺素等;
  4、注射丙种球蛋白者需间隔1个月以上才宜注射麻疹减毒活疫苗或含有麻疹成份的联合疫苗,接种麻疹减毒活疫苗或含有麻疹成份的联合疫苗至少2周后方可注射丙种球蛋白;
  5、麻疹减毒活疫苗与其他减毒活疫苗可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4周再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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