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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教材开发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函》和《关于严禁使用盗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教材开发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函》和《关于严禁使用盗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的通知》的通知
(湘劳社办函〔2007〕20号)


各市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
  为了加强我省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包括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就业培训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材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教材和图书采购行为,现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教材开发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函》(劳社培就司函〔2007〕26号)和《关于严禁使用盗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的通知》(教材办〔2007〕4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如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教材采购工作
  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制订本单位关于教材和图书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对教材和图书采购过程中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重点环节、关键岗位要盯死看牢,实施专项监控措施,并定期检查,确保落到实处;要全面统筹安排教材和图书的采购工作,并可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及出版发行市场改革的新情况,探索有利于学校教学活动和确保师生所需教材、图书的采购管理办法。
  二、进一步规范采购源头,统一使用规定教材
  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工作,将教材建设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从教材和图书采购源头上把好关,确保使用规范的教材;各单位要严格规范教材和图书采购的渠道,要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业培训教材发行和使用,加强教材教研工作的通知》(湘劳社办发[2002]29号)精神,从正规发行渠道购买教材,不得使用翻印盗版和未经国家或省认定的教材;要围绕学校专业技能人才培养目标及教学改革要求,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国家规划教材、劳动保障部职业培训教材工作委员会推荐的教材和获国家及省级奖优秀教材。
  三、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杜绝违纪违规行为
  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在采购教材和图书时,要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纪律执行,不得向教材和图书经销商索要回扣或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对经销商以明示方式给予的回扣必须全部上缴学校财务部门,如实入帐,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为学生代购教材和图书产生的折扣收益,应让利于学生,不得截流、挪用和私分,坚决杜绝商业贿赂等违纪违规行为。各单位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严肃执纪,对不适合教材和图书采购的人员要及时调整,对违纪违法人员要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学校教材开发和使用管理工作的函》(劳社培就司函〔2007〕26号)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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