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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成立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计算机、化工等两个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湖南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成立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计算机、化工等两个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湘鉴专函〔2007〕2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培训、鉴定机构,各专家所在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充分调动全社会计算机、化工类专家在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根据《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计算机、化工等两个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机构设置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计算机、化工等两个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计算机专业委员会”、 “省化工专业委员会”)是省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专家委员会”)的分支机构,接受省劳动保障厅、省专家委员会的直接领导。
  省计算机专业委员会、省化工专业委员会分别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数名,专家委员若干人(见附件),主任委员全面负责委员会的工作;各专业委员会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数名,秘书长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相关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国家及地方题库开发和完善的研究工作。
  (二)组织制定相关专业的指导性教学计划,组织开发相关专业的培训教材及鉴定复习指导资料。
  (三)经省劳动保障厅委托,拟定相关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设立标准,并参与此类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资格审查、年检年审和督导评估。
  (四)协助省劳动保障厅为相关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开展鉴定工作提供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五)受省劳动保障厅的委托,组织举办相关职业的全省性职业技能竞赛。
  (六)参与组织开展相关职业的师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
  (七)受省劳动保障厅的委托,参与制定相关职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办学评估标准,并参与教学督导评估工作。
  (八)组织开展相关的学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宣传活动,出版刊物。
  (九)承办省劳动保障厅委托的其他有关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工作。
  三、秘书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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