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转发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卫发〔2006〕22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2006〕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卫生部门的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或火灾危险性为甲类危险化学品的科室和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二、各区卫生监督机构,应按照《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时间安排,依法监督管理相对人。对未经过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作业现场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报告卡”,建立档案,实施“挂牌公示、限期整改、指定部门、专人督办”制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应报请区政府依法做出关闭决定,并督促落实。
  三、在整治过程中,每个阶段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区卫生监督机构将上一阶段职业卫生整治情况报市卫生监督所汇总。2006年6月底前,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将安全生产整治情况报市卫生局应急办汇总。

  附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报告卡

二〇〇六年二月九日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略)

  附件: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报告卡

  监督机构名称:                  填卡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单位地址:               设立时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  职工总数:□□□□□人
  2、行业:煤炭□石油□电力□核工业□冶金□有色金属□机械□电子□兵器□船舶□化工□医药□铁道□交通□建材□建设□地质矿产□水利□农业□森林工业□轻工□纺织□航空航天□商业□邮电□司法□石化工业□其他□
  3、单位类别: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