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二00六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继续认真落实省卫生厅关于“突出重点,关口前移,狠抓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要求,重点做好非典、人禽流感等疾病的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继续加强对鼠疫、霍乱、登革热、肝炎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及时发现和控制疫情爆发流行,力争不发生二代病例和死亡病例。
  (三)积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对肝吸虫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工作,加强对输入性恶性疟疾和急性血吸虫病的监测和追查力度。积极开展对疟疾和传疟按蚊抗药性动态研究工作。
  (四)继续加强全市居民死因调查和分析工作,建立全市行为危险因素监测系统,完善利用电话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模式。
  四、以宣传贯彻《艾滋病防治条例》为契机,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一)大力宣传《艾滋病防治条例》,进一步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
  (二)全面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及“四免一关怀”系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合我市实际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体系。
  (三)完善我市艾滋病免费抗病毒治疗药品及信息管理体系。
  (四)继续开展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逐步扩大咨询检测覆盖面。
  (五)继续加强预防与控制艾滋病和梅毒母婴传播项目的规范运作,重点做好未进行产前保健的产妇的筛查工作。
  (六)完善艾滋病监测网络,提高艾滋病监测水平,强化全市艾滋病抗体检测初筛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和规范化建设的督导检查工作。
  (七)为了进一步提高高层领导对艾滋病防治政策和战略规划的宏观决策水平,促进多部门合作,举办一期“中国深圳清华-哈佛艾滋病公共政策高级官员培训班”。
  (八)联合宣传、劳动、建设等12个部门落实“深圳市劳务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到今年底,使劳务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65%以上。
  (九)积极推广使用安全套,推进美沙酮替代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等行为干预工作。
  (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部门的人员对我市各相关部门的艾滋病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巩固和完善免疫预防工作。
  (一)继续做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宣传贯彻工作,制定《深圳市免疫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落实专项经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