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企业岗位申报与职业介绍机构实地采集相结合的岗位开发体系。一是继续实行政府各部门及各大企业集团就业目标管理制度,通过经济增长带动城乡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二是认真执行企业岗位申报制度,严格企业招用工程序,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三是各级就业服务和职业介绍机构要组织人员在所辖范围内广泛征集、采集用工信息,建立固定的岗位信息员队伍,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广泛的用工信息。
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完善乡镇、村劳动保障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建设,安排独立的办公和职业介绍场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按照市统一制定的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开展工作。市区范围内的乡镇和村要在机构健全的基础上,做到场地、人员、资金、制度、工作全面到位。充分发挥“两级管理、四级服务”在就业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城区内的乡镇、村全部建立人力资源市场,按照“一台七区”的功能要求,设置职业介绍服务项目。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城乡劳动者全面开放、提供信息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用工登记、办理用工手续等各项就业服务,按照以人为本的“新三化”服务标准,全面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就业服务工作。积极组织由上至下的送信息、送岗位、送政策、送温暖活动,将岗位信息经常性的送到县、乡、村(屯);针对城镇新生劳动力,就业转失业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等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专场招聘活动,促进城乡劳动者通过市场实现平等就业。
三是加强技能培训,建立城乡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健全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广泛发动全社会职业技能培训资源,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通过资质认定,确定一批管理规范、师资力量雄厚、基础条件较好、培训能力较强、培训质量过关、就业效果较好的技工学校或就业训练中心以及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为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基地。根据企业职位需求状况和劳动力市场需求预测,合理确定培训项目,常年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与劳动力市场的衔接制度。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依据市场需求确定培训项目和内容。对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农村劳动力开展具有实用性、针对性的重点培训。现阶段可根据企业的需求,开展生产第一线简易操作技能普工的培训;围绕商业、旅游业、美容美发、家政、餐饮等服务行业的需求开展行业技能培训;围绕农业产业化调整和发展种养、农产品加工等开展农业生产、创业技能的培训;围绕发展高新技术,开展专业化、技术等级的培训;以城乡新生劳动力为对象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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