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引导就业”的就业方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劳动者就业和社会保障,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稳步发展服务农村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管理、社会保障事业,缩小城乡间劳动就业服务差距,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利用和充分发挥积极就业政策的作用,兼顾城乡劳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
二、主要任务
通盘配置城乡劳动力资源,实现开发就业;缩小直至消除劳动者城乡就业差别,实现平等就业;加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实现素质就业;推进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实现稳定就业。通过建立完善六大工作体系,稳步推动城乡统筹试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
一是统筹配置人力资源,建立城乡就业开发体系。
--实行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清理、取消对农村和外来劳动力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公平竞争的就业机会。将现有城镇失业人员的有关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等优惠政策向农村劳动者延伸,扩大政策覆盖面。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失业范围,予以办理《失业就业登录证》,享受相关待遇。打破户籍、城乡、年龄限制,实行统一的录用备案和合同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吸纳城乡劳动力,提倡用人单位自主用人,劳动者公平竞争就业,提高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参与率,逐步形成统一的就业政策体系。
--实行城乡一体的人力资源统计、登记制度。将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劳动力全部纳入统计范围,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资源登记,进一步完善覆盖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转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农村在乡务农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外地来长务工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通过年度人力资源普查和人力资源申报和登记,全面掌握城乡劳动者就业状况,实行动态人力资源管理。
--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完善市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的岗位银行、人力资源库、创业促就业项目库,将就业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向下延伸,覆盖城区所有区、街镇乡、社区和村,实行全市数据统一集中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中心数据库的模式。建立全市统一的“一点登录、全市共享”的人力资源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各级劳动就业机构的网络互通、信息共享、服务互动。